各位老师:如计划申报,还请于4月24日下午16:00前提交材料。宁婷婷
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80号)的文件精神,要求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现将推选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推选对象须曾获得过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并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要求事迹感人、有较强的感染力。
二、推选名额及推选工作要求
(一)此次推选将产生10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我省共推荐2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至教育部活动组委会。我校可推荐1名报送至省教育厅人事处。
(二)请各学院至多推选1名候选人,并于4月25日16:00前将下述材料按要求报送至人事处,逾期将不再受理:
1.《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见附件,纸质稿一式1份,含电子稿)。
2.《2016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稿盖章一式1份,含电子稿)。
(三)经专家评议,确定我校推荐人选后,候选人需提交以下材料(因时间紧迫,建议学院推选的候选人可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求材料准确、内容翔实、细节生动、感染力强,要有具体工作事例,充分展现候选人的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字数在5000字以内(只需报送电子稿)。
2.推荐人选彩色照片电子版。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学院”。同时,请提供电子版彩色工作照3-5张,并注明正在开展的工作内容(只需报送电子稿)。
联系人:张晓萍;姜萍
联系电话:87600365;87600230
附件下载: 1.教育部《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19号)
2.2017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3.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汇总表
宁波大学人事处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