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教学检查是一项常规性的教学管理工作,是保证教学秩序正常运行的有效举措。望各学院在对可能影响教学质量的各个环节进行全方位检查的基础上,根据以下要求做好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一、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1.请各学院做好课堂教学(包括实验、实习)状况的自查工作,检查学生的到课情况和课堂纪律,学校将在10-12周进行抽查。
2.检查学生实时评教环节的实施情况。要求学院进一步做好学生实时评教的动员组织工作,学校将于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统计各学院的实时评教参评率,要求12周末达到90%以上,该结果将做为学院专项目标考核中教学检查一项的重要依据。
3.请学院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增进师生互动,根据各学院的实际情况确定座谈会的主题。对师生反映的意见或建议予以分析总结,提出解决方案或改进建议。
4.了解学院教师教学发展部的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发展部在本学期的活动情况,并针对性地提出下阶段的工作安排。
5.对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总评成绩构成是否与教学大纲相符,平时成绩的评价标准是否合理,平行班的课程评价标准等。学校在第11-12周组织检查。
二、教学检查的安排
1.期中教学检查时间为第10-12周,根据上述教学检查的内容及学院的具体情况制订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并于11月11日(第9周周三)前发送电子文档至教务处。
2、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总结,撰写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经教学副院长签名学院盖章后送教务处,同时将电子文档于12月14日(第14周周一)前发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吴菲菲(59535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教务办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