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2018届本、专科生毕业审核的工作安排,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应在2018年5月18日前完成,为了让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能按期获得足够的创新创业学分,特作如下通知:
1.请本学院学生及时申请认定创新创业学分。
2.请同学根据以下规定予以认定创新创业学分。
①二年制学生在入我校前的高校所获得的创新创业成果,可根据我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予以认定学分。
② 2018年纳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新增项目(见附件1),也可作为认定创新创业学分的依据。
3.请创新创业学分未达要求的毕业班学生(获得学分情况学生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已获学分,学院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创新创业学分管理/学分查看查询),积极参加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活动。
附件:2018年纳入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