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21〕60号),我校将组织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设置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教育教学奖旨在奖励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学生培养方面有重要贡献的教师。全国一等奖每届不超过 5 名,奖金每人为 50 万元;二等奖每届不超过 75 名,奖金每人为 10 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限额
1.截至2021年4月30日,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职称,近5年内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的在职专任教师,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教改课题(已结题)或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名师等相关教育教学奖励。
3.热爱中国,坚持立德树人,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及职业道德,积极为国家人才培养、经济建设服务。
4.具有独立进行教育教学的能力,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热爱学生,潜心本科教学,教育教学研究成绩显著,教学质量和成果突出。
5.各单位限报1名。
6.我校教育教学奖申报限额为1名。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并于2021年5月27日前将有承诺函签名、院长签名(非签字章)及单位公章的推荐书一式一份送教务处,并同时发送电子稿。
四、联系人:王海燕,黄陈月莉楼202室,电话888235/551345,Email:[email protected]。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附件:
1.关于申报霍英东教育基金会2021年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的通知
2.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科学奖及教育教学奖管理办法(试行)
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教育教学奖推荐书(模板)
教务处
2021年5月24日